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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7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出处:二牛网    编辑: ·  2017-05-16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7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51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2016年与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签署合同的履行情况。相关收入确认和会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长期应收款是否存在无法及时、足额回收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净额较高,且逐年上升,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对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针对主要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和信用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变动或异常;(3)应收账款的逾期和期后回收情况;(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中研发制造类产品的具体情况,是否有相应订单对应,是否属于滞销产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相关专利被四川天剑机械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无效申请,是否影响发行人与该公司的业务合作,是否影响对其应收账款的收回,相关应收账款是否需要计提单项坏账准备;(2)除上述知识产权异常情况外,是否还存在其他被注销、终止、被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知识产权争议或诉讼;(3)发行人是否建立并完善对其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进行有效管理的具体规章和内控制度。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租赁关联方无产证房屋,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发行人关联租赁费用及其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3)发行人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的面积、用途、营业收入及所占比例,是否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4)发行人租赁土地和房产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房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及时、完整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问题、产生的风险和解决措施;(5)量化分析若该等房屋被责令拆除、改变用途,由此对发行人的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及时、全额补偿发行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产相关损失的计算方法,确保承诺正常履行的措施。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精密组件业务员工离职率长期高企、用工人数长期处于不饱和状态的原因,对发行人相关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制定了解决措施,相关措施是否有效,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客户所签署合同的约定等进一步说明,存货中发出商品的风险、报酬转移的具体时点,发出商品存储的地点。发行人对发出商品的管控措施。与客户对账的具体做法。对收入、存货、应收账款计量的准确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