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5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2017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74,528.74万元,短期借款为47,162.54万元(6月30日为57,240.19万元),大幅增长239.05%,资产负债率为46.1%,2017年6月下旬借款3笔金额合计20,125.94万元,其中半年期借款15,267.73万元;9月底借款10,976.61万元,其中1个月期借款3,00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详细说明今年以来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起止日期、金额、利率、具体用途和原因等,说明存在大量货币资金的情况下,向银行短期借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为公司项目投资和经营需要。请保荐代表人就银行借款必要性、资产负债率说明核查程序、核查方法,发表核查结论。
2、根据发行人《<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报告》,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投资金额估算情况与实际签订合同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制膜主线超出估算5,694万元,差异率7.75%,萃取设备和电控系统未采用原预计的进口设备,合同金额较原估算金额减少6,640万元、944万元,差异率为44.62%、38.94%。请发行人代表详细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设备的定价依据、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预测是否准确、谨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核查方法,发表核查结论。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