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存货周转率等数据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趋势进一步说明自主品牌业务毛利率持续上涨的原因、发行人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净利润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将除陈敏华以外的陆暾华、黄芳、陆暾峰三人认定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和依据及其合理性和合规性,共同实际控制人由陆暾华、黄芳、陆暾峰三人调整为陆暾华、陆暾峰二人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是否构成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请保荐代表人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最终销售或使用等情况,说明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情况,包括实地走访客户、电话访谈客户和邮件访谈客户的期间、数量、收入占比、访谈次数等,说明核查方法、获取的证据、数据及结果是否充分、有效并足以说明交易和收入的真实性。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未按相关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具体原因,是否损害发行人员工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劳动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2)未缴纳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对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障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和/或将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及纠正的具体时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月13日